河流污染事件
近年來,工業(yè)化學品突然泄漏,污染水源,河流,形成污染事件。這種事件來的突然,防不勝防;事態(tài)嚴重,如不當機立斷正確處置,會影響較多人的生命安全。因此,社會動蕩,政治影響也大。
污染事件發(fā)生一般分為三種情況:
運輸危險品時撞車翻船。例如我國50年大慶慶典之際,北京某縣某運輸劇毒化學品氰化鉀的車輛翻到湖中,驚動了中央。立即派人做了妥善處理,對滲漏到湖中的氰化鉀進行圍追堵截,最終沒有造成人畜傷亡。
化學品生產(chǎn)廠事故性泄漏。例如2000年1月27日福建閩江上游沙溪河段邊某農(nóng)藥廠樂果車間生產(chǎn)線發(fā)生事故,大量三甲基二硫代磷酸酯泄漏,該農(nóng)藥毒性很大,大鼠口服半致死劑量為15毫克/公斤,為劇毒品,魚類大量死亡,河中漂著1000噸死魚,讓人看著害怕。農(nóng)藥順流而下幾十公里,一直污染到三明市。
施用農(nóng)藥不當,殃及他人。例如1996年5月底,陜西省安康地區(qū)鐵路沿線路基雜草瘋長,影響火車正常安全行駛。鐵路部門沿線噴灑除草劑“森草凈”。沒想到不久天降大雨,農(nóng)藥被雨水沖到路基旁的排水溝內(nèi),又流到河中,灌到稻田里,森草凈不但除去了雜草,把稻苗也給除了,受害面積達84公頃,損失57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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